证监会:约7000家私募僵尸机构完成出清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9月22日下午3时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介绍了“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成就,并答记者问。
吴清提到,“十四五”期间证监会稳妥推动重点领域风险持续收敛。坚持严控增量、稳减存量、严防“爆雷”,交易所市场债券违约率保持在1%左右的较低水平。私募基金风险整治扎实推进,约7000家僵尸机构完成出清,“伪私募”等增量风险基本得到遏制。关闭金交所、“伪金交所”成效明显,应关闭的27家金交所已全部取消资质,排查出的上百家“伪金交所”也已经全部得到清理。
三部门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数量和持债规模扩大,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根据公告,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债券回购业务,包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形式。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的规定,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投资、账户、资金汇兑管理有关规定。
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河南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正式发布
9月19日,中基协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5年度修订)》。
9月26日,第十五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河南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正式发布,由省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30亿元,首期出资10亿元,河南投资集团作为受托管理机构,河南中金汇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今年8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支持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指出,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壮大耐心资本,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机制,满足人工智能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融资需求。
上海未来产业基金扩募至150亿元
9月28日,据上海未来产业基金消息,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对早期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持续深化“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导向和要求,上海未来产业基金近日顺利完成扩募,规模由100亿元增至150亿元,并已实缴到位80亿元。
目前,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已经在可控核聚变、量子计算、Al for Science、脑机接口等前沿领域布局了一批优秀项目。下一步,基金将持续聚焦颠覆式创新、前沿平台性技术等未来领域早期布局,联动上海未来启点社区构建创新资源协同网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与更多优秀的子基金及项目开展“投资 生态”的全方位合作,助力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为上海未来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