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车辆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
风险
描述
一、事故类型及其风险
1.车辆事故可直接导致随车人员因交通事故伤亡或车辆及车载物品因撞击、翻落造成损坏。
2.车辆失控撞击其他行人及附近设备、设施,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
3.车辆伤害事故可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灾害:车辆油箱漏油引发火灾、撞击电气设备导致触电。
二、事故发生的区域
1.道路、下陡坡、上陡坡、三岔口或拐弯处、巷道等车辆运行的场所。
2.矿区内或厂区内等车辆行驶的路线或区域。
3.视线不良的场所。
三、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人员因素:驾驶人员精神不集中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或其它违章行为。
2.车辆因素: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损坏等。
3.环境因素:视线不良或道路不平、缺乏相应的安全设施,如标识、反光镜。
应急
工作
职责
如发生的突发事件,存在导致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一、现场人员(包含事故人员)
1.立即呼叫周边人员发出报警信号,向上级报告。必要时拨打120、122等报警电话。
2.在确保自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自救互救,特别是前期的处置。
二、车间主任、车间管理人员
1.在险情发生后,组织车间范围内进行现场自救互救。
2.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本单位负责人
1.组织人员、调集物资,根据处置方案措施处置紧急事件。同时向矿领导报告。
2.评估紧急事件的危害程度,本部门无法有效控制或消除时,上报领导及总调度室(电话******,24小时值班)。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的协调配合工作。
应急
处置
一、应急处置程序
1.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对受伤人员和车辆进行抢救,本着先救人的原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对伤害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根据伤情,及时向急救中心报告(或通知矿医务室,电话******),同时按要求向上进行报告,由现场人员向车间领导报告,车间向厂领导报告,必要时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总调度室报告(电话******,24小时值班)。
3.各级相关人员按职责要求进行处置。救援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救援。
二、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观察相应人员的受伤状况及车辆漏油情况(有无爆炸风险),重点关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的情况,并根据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置。
如有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直至120医护人员介入。
如存在断肢(指)发生时,除做必要急救外,还应注意保存断肢(指),以求有再植的希望。将断肢(指)用清洁布包好,不要用水冲洗伤面,也不要用各种溶液浸泡。若有条件,可将包好的断肢(指)置于冰块中间。
如有休克、昏迷的情况,应让休克者平卧、不用枕头,腿部抬高30度。若属于心源性休克同时伴有心力衰竭、气急,不能平卧时,可采用半卧,注意保暖和安静,尽量不要搬动,如必须搬动时,动作要轻。
1.出血的急救
a)一般止血法:一般伤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盐水涂上红汞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的包扎。
b)严重出血时,应使用压迫带止血法-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的临时止血。即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压住比伤口靠近心脏更近部位的动脉跳动处(止血点)。只要位置找的准,这种方法能马上起到止血作用。
c)根据急救中心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置。
2.出现颅脑损伤
a)如有凹陷骨折等颅脑损伤,应对创伤面用消毒的纱布进行初步的包扎,并及时送往附近医院(上杭人民医院),或等待专业的急救人员。
b)应维持伤者的呼吸,如出现昏迷的情况,应让其面部转向一侧,防止舌根下坠或有分泌物、呕吐物吸入。
3.骨折或其它损坏
a)固定断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树枝、木板、拐杖、硬纸板等都可作为固定材料,长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或不使断骨错动为准。
b)脊柱骨折或颈部骨折时,除非是特殊情况如室内失火,否则应让伤者留在原地,等待携有医疗器材的医护人员来搬动。
c)抬运伤者,从地上抬起时,要多人同时缓缓用力平托;运送时,必须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担架或绳床。木板上可垫棉被,但不能用枕头,颈椎骨骨折伤者的头须放正,两旁用沙袋将头夹住,不能让头随便晃动。
4.受伤者伤势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
a)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注意不要让伤者再受到挤压。
b)如上肢受伤将其固定于躯干,如下肢受伤将其固定于另一健肢。应垫高上肢,消除肿胀。肢已扭曲,可用牵引法将上肢沿骨骼轴心拉直,但若拉伸时引起伤者剧痛或皮肤变白,应立即停止。
c)如果伤口中已有脏物,不要用水冲洗,不要使用药物,也不要试图将裸露在伤口外的断骨复位。
d)应在伤口上覆盖灭菌纱布,然后进行适度的包扎、固定。
e)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三、报告要求与内容
1.当受伤情况比较严重时,应立即向急救中心报告,电话:120。
2.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和车间主任,当班班长和车间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值班厂领导,必要时立即报告总调度室(电话******,24小时值班)。
3.所有人员均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事故报告要简单明了,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现场救援人数、条件,需要上级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对事故现场采取了哪些措施等。
注意
事项
1.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放弃现场抢救。
2.专业救援器材需经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进行心肺复苏救治时注意操作姿势的正确性,操作时不可用力过大或频率过快。
4.判断伤情时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注意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