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案例1
杨某90后,具有博士学位。2022年9月底,杨某作为新录用公务员,主要从事文件收发等工作,其于当年10月先后2次将2份涉密文件并上传至境外网站。10月底,杨某在其住处被抓获。违反保密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被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案例2
张某某95后,于2019年6月签署《保密承诺书》,在某军工单位从事装配工作。期间,通过交友软件结识“女网友”,向境外间谍人员提供国家秘密信息。2021年1月至2月,张某某非法获利1200元。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
警示
保密责任不要忘。保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保密学习不能停。新入职人员要将保密知识和保密能力作为一项业务基本功,全面掌握岗位所必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确保自身保密工作能力始终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需要。
保密义务不下班。业余时间也要履行好保密义务,增强防谍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
来源:保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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