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二级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此词条收录于10/06,仅供参考

      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底蕴最为厚重的法学院系之一,其学脉可上溯至1897年的时务学堂。1926年湖南大学定校名即设立法科。1945年设立法学院(含法律、政治、经济三系)。2000年,以原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和原湖南大学法学专业为基础恢复组建湖南大学法学院。2005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经济法学博士学位授权。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首批入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9年12月,湖南大学法学专业顺利入选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教师中中国法学会部门法学各研究会副会长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评审专家1人,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人,入选中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全国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1人。

      悠悠历史,千年学府,现已凝练成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事法学、经济法与金融法学、国际法学以及数理计量法学、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廉政法学等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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