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新婚男子性功能障碍引发家庭矛盾,妻子不满要求分手,34岁,女性,不想过夫妻生活,怎么跟老公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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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女性,不想过夫妻生活,怎么跟老公沟通效果更好?
34 新婚男子性功能障碍引发家庭矛盾,妻子不满要求分手

V信【50051246】

34岁,女性,不想过夫妻生活,怎么跟老公沟通效果更好?

      A君是我们技术组的骨干,能力卓越,在公司一本正经,下班后酒吧、足浴、KTV、汤泉、台球,奇怪的是他妻子从来不管。

      有次喝酒喝多了后,他在那哭着说,兄弟你知道不,我跟她结婚这么多年,就碰过她3回,现在我们都不在一个房间住。

      他们相亲认识,双方父母都同意,认识三个月后闪婚;女方是小学教师,原则性很强,为人多少有些冷淡,且婚前不让碰,A君并没在意。

      洞房总算可以深入交流了,但是她哭的梨花带雨,半推半就,最后直接面无表情,一副认命的样子。

      A君十分不解,但又问不出来什么,最后也只是无趣的自己完成了这项工作,关键是,他发现妻子不是第一次。但这个气氛,也没办法问了,只能安慰安慰就睡去了。

      翌日,他们便分床睡了,理由是A君睡觉呼噜声大,且作息时间不规律,睡的太晚,影响她休息。

      A君无奈,正好搬到客房,和兄弟们联机,然后独自睡去。

      直到一天,A君在家里找到一个被胶带封死的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个u盘,一些信纸,一些车票,几张旧照片和一本日记。照片上是一个陌生男孩,有合照,还有几张是穿军装的样子。他好奇的把u盘插到电脑上,发现有密码,随手几下便绕过去了,随着图片、视频呈现,他眼前一黑,赶忙打开日记本和信纸,觉得整个天都要塌了。

      原来,他妻子之前有个青梅竹马,俩人是一个镇上的,盘里有不少他们的合照,日记里有他们甜蜜的经历,几乎覆盖了所有日常。直到高中毕业时,那个竹马未考上大学,在家人的安排下去当兵了,这期间寄来过几张照片,而日记只有满纸的单思。

      直到他妻子大学毕业,竹马已经转士官,让她等他回去娶她,可是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她虽然一次次去找竹马,甚至献上了自己,但是始终还是被各种理由推脱。

      直到和A君结婚的前一年,她又去找竹马,才发现竹马已经悄悄结婚,他的妻子很漂亮并且已经怀孕。她整个人都崩溃了,回来后写下绝笔,把所有记忆都一并封存了。

      A君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看着不同年龄妻子的各种微笑,看着她和别人那种甜蜜,想起她怎么对待的自己,心如刀绞直到怒火填满心头。

      妻子下班后在单位吃完饭才回来,一到家便看到A君坐在沙发上玩游戏,茶几上放着那个打开的盒子。妻子看到盒子,直接问,你都看过了?A君点头,然后很淡定的说,聊聊吧。

      具体聊了什么A君没说,A君想要离婚,妻子不同意,拉扯之后,最后事态发展到了床上,是妻子主动的。A君因为那段时间忙于项目,在加上除了这个事情,其他方面妻子倒是合格,冒然离婚两家都说不过去。

      最终并没有离婚,也约定了过去的事情不要再提。妻子说需要时间来忘记那个他,这期间需要静静,要求分房睡,当然不再管A君出去玩。这一分就是几年,双方都已经习惯这种这种模式了。

男人时间短怎么调理?有什么比较好的方法?

      男人时间短是可以调理的,要想了解如何调理,就要从我们男人的发射机理开始说起。跑步、深蹲、深呼吸等。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良好的身体,平时要培养一点锻炼的系统,不至于让自己太虚,我自己根据经验有一个方法来检验是否需要锻炼了?那就是当你走路的时候感觉步伐沉重,走几步就喘,那就应该运动了,锻炼之后其实我们走路都会非常轻盈。赶紧动起来吧,朋友们

      2、第二阶段:PC肌锻炼,主要是增加硬度,早中晚跟着锻炼应该两三周会有明显效果。过度纵欲硬度不够这个是很大概率会出现的,就像一个抽水机,长期运转,那抽得水量肯定会下降的。核心中的核心

      3、第三阶段:兴奋度消退的方法。主要是深呼吸,在兴奋度到6级及7级的时候如何快速的降低。然后一直重复降低的方法,就可以延时了。核心中的核心

      4、第四阶段:生理脱敏。摩擦dd敏感区域,降低敏感度,时间应该是每周二至五次。核心中的核心

      心理脱敏。看p,主要降低大脑对于兴奋度的敏感程度,每周二至五次。核心中的核心

      5、第五阶段:生理脱敏+心理脱敏。持续的增大刺激。整个过程讲究的是提高刺激→适应刺激→再提高刺激→再适应刺激→再提高刺激→再适应刺激。这样一个过程,举个例子,我拿跑步来说,我的目标是10公里(实战20分钟以上),但是我现在状态只能够跑1公里(目前状态),那我可以先跑1公里适应一段时间,下次我就把目标设定在1.5公里,再适应一段时间,下次再设定在2公里,再适应几次,下次再设定在3公里,再适应几次,久而久之,10公里就不在话下。其实脱敏训练也一样,很多人在跑一两公里的时候就放弃了,那怎么可能到达自己的目标。

      6、第六阶段:实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坚持锻炼三四个月,应该就可以看到效果了。

男朋友时间很短有办法解决吗?

      和我在一起,嘿嘿,开个玩笑。

      让你男朋友开始跑步吧,一口气跑多少是多少,不要太勉强。跑不动就停下来。

      隔一两天再跑。跑半年。明显不一样,再结合腹肌撕裂者,练两年,双人瑜伽,他就会像我一样,能征服任何一位女性。

      很多人都说锻炼,运动。几个人能坚持呢?

      对了,健身房使劲练肌肉,效果并不理想。

失踪 9 年精神障碍男子被卖多个黑砖厂,涉事人员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何保障特殊群体生命健康?

      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精神障碍,从村里的路上消失。

      九年,

      不是九天,不是九个月,是九年,

      人去哪儿了,

      家人以为他不在人世了,哭过找过绝望过。

      九年后,他回来了,像从地狱里爬出来一样,

      一身伤疤,牙齿掉光,瘦到脱形,

      他说他被人强行地,拉上了车,之后就一直在那黑砖厂辛勤地干活。

      一个厂子换一个厂子,像个物件一样被卖来卖去。

      这九年他在我们脚下的土地上,过着奴隶的日子。

      这不叫新闻,这叫魔幻,

      魔幻的不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的遭遇,

      魔幻的是,这件事发生在2025年,

      我们讨论着人工智能,我们探索着星辰大海,我们自豪于强大的社会治理能力。

      可一个大活人,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被当成牲口圈养了九年。

      现在人找到了,我们来聊聊法律,聊聊责任。

      虽然聊这些,都显得那么苍白,

      首先那些把他从路上“顺走”的人是什么行为?

      这不是“带走”,不是“收留”,这是绑架,

      光天化日之下,强行将人掳上车,使其脱离家庭,失去自由。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如果期间还有殴打、侮辱,那更是罪加一等,

      接下来是那些“工头”那些把他从一个砖厂卖到另一个砖厂的中间人。

      他们收的钱,叫“服务费”,

      多文明的词,

      把一个丧失部分行为能力的人,当成商品交易,收取“服务费”。

      这是对“人”这个字最恶毒的侮辱,

      这叫拐卖人口,也叫组织强迫劳动,

      他们利用受害者的精神障碍,使其无法反抗,无法逃离,甚至无法清晰求救。

      这是最卑劣的恶行,

      最后,是那些砖厂的“老板”们,

      他们是这条黑色产业链的最终端,是食利者,

      他们买来的不是劳动力,是奴隶,

      他们支付的不是工资,是“圈养费”,

      他们提供的不是宿舍,是囚牢,

      强迫劳动罪,是写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里的。

      在这些“老板”的眼里法律或许还没有一块砖头那般坚硬。

      他们敢这么做,底气从何而来,

      一个精神障碍者,没有话语权,没有反抗能力,家人找不到,社会不知道。

      他是完美的剥削对象,

      用坏了,扔掉就是,

      就像这次,把他扔在半路上,让他自己“走回家”。

      这是何等的有恃无恐,

      仿佛在说:我用完了,你们谁爱管谁管,反正我没事。

      整个事件里,最让我不寒而栗的,是一个词,

      “敏感”,

      受害者家乡的村干部说,这事“比较敏感”,

      我实在想不通,

      一个公民被非法拘禁、被强迫劳动、被人当成奴隶贩卖九年,有什么“敏感”的?

      难道不是应该震惊,应该愤怒,应该立刻启动最严厉的追责程序吗?

      “敏感”这个词,就像一块遮羞布,

      它遮住的,或许并非罪犯的脸,而是一些人失职、渎职所带来的尴尬。

      一个大活人在辖区内消失,九年间杳无音信,

      一个黑砖厂在辖区内长期存在,圈养着残障人士做苦工。

      这不敏感吗,

      等到事情败露,家属找上门,一句“敏感”是想把水搅浑,还是想让事情“内部消化”?

      我们不得不问,这九年里,那些看不见的手,做了什么?

      家庭报警了,为什么没有下文,

      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为何没能捕捉到任何线索?

      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残联、公安机关,日常的排查和走访,又在哪里?

      是不是只要不出人命,只要不捅到媒体上,就可以一直“不存在”?

      保障特殊群体的生命健康,不是一句口号,

      它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也并非写在文件里的政策。

      它是具体的行动,

      如何保障,

      把这些罪犯,从掳人的、贩卖的到用工的,一个都别放过,依法顶格严惩。

      追责,

      这九年间,谁该发现而没发现?谁该作为而没作为?

      那句轻飘飘的“敏感”,背后站着谁,

      必须有人为这失丧的九年负责,

      否则今天我们解救了一个寇先生,明天就可能出现无数个王先生、李先生。

      最后要建立一个真正有效的预警和干预机制。

      特别是针对精神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群体,它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最为轻易地会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他们的失踪,不能仅仅被当作一个普通的走失案件。

      这张网,现在看来,漏洞太大了,

      一个人的消失,微不足道,

      但当他以奴隶的身份重新出现时,拷问的是整个社会的良心。

      阳光之下,岂容“黑砖窑”烧得这么旺,

      朗朗乾坤,岂容“奴隶主”活得这么滋润,

      这起案件,不是一个悲惨的故事,而是一个响亮的耳光。

      打在每一个对此麻木、对此不作为的人脸上,

      希望这一次的追查,能如同那锐利的手术刀一般,精准地深刻地将脓疮完完全全地剜除掉。

      而不是像以往某些事件一样,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最后留下一地鸡毛和公众的叹息。

      我们等着看,

      这个世界,不该是这个样子,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尽管本案受害者为成年男性,但其精神状态特殊,贩卖和收买行为的本质与拐卖类似,相关罪名的适用可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裁定,或以其他罪名如非法拘禁罪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侮辱、侵害残疾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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