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汽车》,此词条收录于09/29,仅供参考
三轮汽车(three-wheeled vehicle),即具有三个车轮的载货汽车,也指1990年前后快速发展起来的三轮农用运输车,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三轮汽车为最高设计车速≤50kmu002Fh。三轮汽车具有中低速度、中小吨位、中小功率、中低技术含量、高通过性,廉价实用,使用维修方便等特点,可载人、可拉货,在城市配送、物流运输、工地运输等中短途运输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769年,法国人居纽(Cugnot)制造出一辆用来牵引火炮的蒸汽三轮汽车。1885年11月,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Karl·Benz)将其在曼海姆研制的汽油机安装在一辆三轮车上。1886年1月26日,德国皇家专利局正式批准发布世界上第一辆三轮汽车——“奔驰1号”。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三轮汽车逐步转向4.4~5.9kW(6~8hp)的单缸水冷柴油机。从1989年起,农用三轮汽车进入了高速发展,1991年起农用三轮汽车向大型化的0.75t级方向发展,后由于整车侧向稳定性差,前轮负荷比较小等问题,配8.8kW(12HP)0.75t级农用三轮汽车被强制性淘汰。截至2023年末,中国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706万辆。
三轮汽车的整车由车身、动力总成、传动系统和电器设备等部分组成,按驾驶室情况分类,其可分为半封闭三轮汽车、简易棚三轮汽车、全封闭三轮汽车。三轮汽车的发展主要集中在高技术水平、低污染、节能降耗、专用车等方向。全国各地对三轮汽车管理政策不统一,除青海、甘肃等少数省份能够顺利给三轮汽车办理牌照外,全国很多省市均不给该产品办理牌照。(数据截至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