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此词条收录于02/12,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法律,旨在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09年8月27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分总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共5章7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