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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厂房除尘器坍塌事故

坍塌事故

坍塌事故,指物体在外力和重力的作用下,超过自身极限强度的破坏成因,结构稳定失衡塌落而造成的事故。

除尘器作为控制电厂烟气污染的主要设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发电机组中。近几年,除尘器坍塌事故却接二连三地发生,威胁着电力行业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也对电力企业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

下面来看一起电力行业除尘器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2月15日22时48分左右,某电厂发电机组布袋除尘器发生坍塌,事故导致6名正在现场进行消缺作业的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831万元。

东阳厂房除尘器坍塌事故

现场倒塌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2月15日9时30分,电厂运行人员发现2号机组布袋除尘器两个灰斗仓泵下方法兰漏灰,随即停止输灰系统运行,通知某建设公司检修人员处理。

11时40分,该建设公司检修人员对漏点用刀口布进行缠绕等方式临时处理,输灰系统继续运行。

13时,电厂运行人员发现维修的两处漏点仍旧漏灰,再次联系检修。

14时左右,电厂检修部锅炉班组点检员张某开具热力机械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为建设公司张某某,工作班组成员共8人,对除尘器的灰斗漏灰的情况进行消缺作业。

16时左右,建设公司检修人员将部分灰斗两端法兰松开,输灰系统的风机突然启动,作业区域充满灰粉尘,现场无法作业。张某某安排人员离开现场,自己到运行控制室要求运行人员停止风机,准备待现场灰粉尘消散后再作业。

2022年2月15日17时30分左右,张某某带领7名工作班组成员,再次来到电厂2号机组布袋除尘器位置进行消缺作业。

22时30分左右,张某某带领一人离开作业点去取螺栓,其余人员则在现场休息。

22时48分左右,2号机组布袋除尘器发生坍塌,6名作业人员被埋压。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电厂2号机组除尘器未经可靠性鉴定进行改造设计,改变了除尘器箱体内部结构和荷载分布,盲目提高设计灰荷载,导致原有承重结构受力发生变化。除尘器钢支架在长期运行过程中柱头发生塑性变形和累积损伤,承载力降低。在不均衡积灰荷载的影响下,部分柱头先行压溃,使得除尘器壳体重心偏移、失去平衡,引发连续性垮塌。

东阳厂房除尘器坍塌事故

除尘器总体结构

(二)间接原因

1.工程公司未尽到改造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职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在未经可靠性鉴定的情况下开展改造设计;盲目将除尘器设计灰载荷提升,加重了除尘器钢支架运行载荷;未严格履行技术协议要求;未对改造后设备运行安全风险进行提示。

2.电厂对除尘器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日常运行维护不到位,对除尘器改造工程安全质量把关不严。未按照国家能源局和上级单位要求认真开展除尘器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未能发现和消除除尘器设备安全隐患;除尘器设备运行及检修规程内容不完整、要求不明确、维护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灰斗积灰,未有效发挥灰位报警提示功能。

(三)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1.咨询公司未尽到改造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对工程公司在改造过程存在的系列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2.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检维修作业票签发制度。

以案为鉴,敲响警钟!

其实,近年来电力行业发生的除尘器坍塌事故类似事故还有很多:

2021年9月22日,某发电公司锅炉除尘器发生整体垮塌,造成4人死亡;

2020年6月12日,某发电公司在进行1号炉检修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9年4月10日,某热电厂燃运车间在检修下料口漏点时发生坍塌事故,导致1人死亡;

……

面对这一起起惨痛的安全事故,我们在为逝者哀悼痛惜的同时,也要认真思考分析,吸取经验教训,痛定思痛,防患于未然。(P.S. 小编还整理了电力行业生产过程的坍塌事故防范措施,本文最后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广大电力企业务必以案为鉴

进一步加强做好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莫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安全生产置于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亲自协调解决普遍性、典型性等突出问题;其他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制定落实有效措施,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

各电力企业要持续深入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落实到岗到位制度,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加强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现场检查,严格执行考核要求。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确保工作安全可控。并立即开展安全工器具隐患排查,严禁使用“带病”工器具。

三、进一步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入场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制度,高度重视对人员变更、设备变更等情况带来的人身伤害风险辨识,针对性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结合近期辖区内安全事故事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吸取血的教训,铸牢安全防线,真正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从根本上遏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电力生产运行安全管理。

各电力企业应组织对所有正在运行的发电企业,对照《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规定,对生产运行、检修改造等环节加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确保风险辨识无死角、措施无遗漏、过程严管控,切实强化隐患的动态排查和闭环整改。

五、进一步强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4]140号)等规定,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做到动态清零。要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和危险作业项目的全过程安全管控,规范施工机械、脚手架、大型起重设备等风险性较大作业的管理,现场管控人员要履职到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人员等要切实做好现场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等工作。要严格做好外包队伍审核,加强劳务分包管理,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纳入单位统一安全管理体系。

三、坍塌事故防范措施

1.设备检查均应安排在白天,由至少两名作业人员组队进行,作业时使用合格的防护用品,部分工作需有专职监护人员。

2.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特别是对于存在可能垮塌风险的场所,要立即组织加装硬隔离措施,并悬挂警示牌,禁止人员逗留和通过。

3.高风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规程和相关要求,做到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工作监护到位、安全监督到位。

4.要严格落实“三讲一落实”制度,确保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和安全技术交底到位。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现场作业,加强现场作业的风险辨识和现场安全管控;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情况下,现场必须停工。

6.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各类人员安全意识。

7.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制定完善设备运行和检修规程,细化明确日常运维和检修工艺、措施要求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停机停炉等应急措施。

8.严格执行日常巡检、点检制度;定期开展监测仪表的校验,确保报警装置正常运行;定期对设备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运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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