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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
地 点:博望区秦岭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合路交叉口
人员伤亡:10 人死亡,6 人受伤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999.67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1年11月15日18时许,南京图南公司驾驶人许某旋驾驶苏AW3085号重型自卸货车去南京市江宁区南京地铁5号线九龙湖站的施工工地,20时许,许某旋在该施工现场装载了一车渣土开往江宁区横溪幸福大道土场卸土,由于装载的渣土含水量不符合要求,土场拒绝接收。许某旋便按照南京弘方公司车队队长姜某强安排,将车辆开往马鞍山市博望区横山矿业矿坑。21时30分许,车辆到达横山矿业矿坑,卸完渣土后,许某旋驾驶苏AW3085号重型自卸货车自马鞍山返回南京。车辆在马鞍山博望区境内沿着秦岭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合路交叉口时,路口交通信号灯已变成黄灯,许某旋便将车辆加速并闯黄灯通过机动车道停止线,此时李某荣驾驶的皖EJD160小型普通客车沿着秦岭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并向西左转弯,许某旋紧急刹车并向右打方向,由于车速过快,在路口中央撞到皖EJD160小型普通客车右侧,造成7人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6人受伤。11月15日晚22时12分,马鞍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指令马鞍山市交警支队博望交警大队和马鞍山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出警,并通知医疗急救、消防部门出警。22时12分,鞍山市紧急救援中心120接到许某旋电话求救,先后调派了120直属急救大队、120直属特勤急救分站,以及德驭集团马鞍山总医院、当涂县医院、博望区人民医院、戴氏骨科医院等急救分站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赶赴现场救援。22时20分,马鞍山市消防支队指令博望区消防大队出警。22时23分,马鞍山市博望交警中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后续综合中队、新市中队、丹阳中队赶赴事故现场增援。22时23分,马鞍山市公安局 110指挥中心指令马鞍山市博望派出所出警,协助交警维护现场秩序。22 时28分许,博望区消防大队横户消防站2辆消防车13人,携带液压破拆工具组、撬棍、多功能担架、大功率照明设备等赶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22时29分,马鞍山市当涂医院救护车辆首先到达事故现场,参与事故现场救援。22时41分,博望派出所干警首战力量到达现场,随后博望公安分局增援力量相继到达事故现场,配合交警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控工作。22时46分至16日零时41分,急救人员陆续到达事故现场,将9位现场受伤人员分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6日凌晨3时30分许,现场清理工作结束,交通恢复正常。
事故发生后,博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了“11•15”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工作。马鞍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接报事故信息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公安、应急、卫健等部门召开现场调度会,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指挥长的“11•15”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处置、舆情应对、责任调查、工作整改六个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省政府负责同志及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主要负责人等在接报事故信息后均立即赴事故现场指导马鞍山市、博望区做好救援、善后处置和调查工作。
马鞍山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11•15”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工作组,组织全市医疗资源,协调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省外医疗专家,按照“一人一治疗团队”,“一人一治疗方案”全力救治伤员。博望区按照马鞍山市现场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积极落实赔偿及善后事宜。按照“一户一专班” 的方针,组建“一对一”善后处置组,建立21个工作专班,采取“先垫付后追偿”的方式与事故遇难者家属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及追偿补充协议并支付赔偿款。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许某旋驾驶机动车在事发道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撞击行驶至路口并向西左转弯车辆,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皖EJD160车辆所有人陈某山将车辆内部座椅非法改装用于运送务工人员。
2.皖EJD160车辆驾驶人李某荣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上路行驶,加重了事故后果。
3.安徽华瓴公司施工期间未按要求在事故路段设置封闭围挡。在事故路段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有关单位违反规定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4.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以上内容整理自安徽省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安徽马鞍山“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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