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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 交通事故最新通报

《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

《酒驾、不戴头盔》

…… 

12月8日

海口公安交警

公布一起交通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2024年9月27日23时42分,周某良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两轮摩托车,搭载同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王某淇。

沿海口市南沙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沙路交叉路口,在超速闯红灯并强行通过路口的过程中,与人行横道上醉酒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骑着海口0429***号牌电动自行车的王某君发生了剧烈的碰撞。

事故后果

周某良、王某君以及乘坐摩托车的王某淇均受伤,两车在冲击中严重损毁。不幸的是,王某君在紧急送往医院后,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责任划分

事故发生后,民警经过现场细致的勘查、专业的检验鉴定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多方面的综合证实:此次悲剧的主要诱因是:

周某良在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并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超速行驶。

此外,王某君在醉酒状态下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其违法行为也为这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周某良的违法行为过错程度相对较重。因此认定:

1.周某良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2.王某君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这起事故在用生命的代价告诫我们:交通法规是维护生命安全不可逾越的红线。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绝不可取

闯红灯行为绝不可为

骑车一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或骑行

让我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共同预防悲剧重演

来源:椰城交警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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