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苏里妥协案》,此词条收录于01/22,仅供参考
《密苏里妥协案》是十九世纪初美国北部自由雇佣劳动制和南部种植园奴隶制这两种社会制度之间矛盾冲突的必然产物。美国独立后,北部资产阶级和南部种植园主共同执政,双方都力图加强各自对联邦政权的控制,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根据美国联邦宪法规定,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产生,参议员则不论州的大小,一律选派两名。因此,美国西部的新开发地区以自由州还是以蓄奴州地位加入联邦,直接关系到南北双方在参议院内席位的多寡,亦即双方在联邦政权中实力的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