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村》,此词条收录于06/23,仅供参考
大寨村,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下辖村。位于龙脊镇北部山区。下设大寨、新寨、田头寨、大虎山、壮界6个自然屯,15个村民小组。
明嘉靖二年(1523),由潘家迁建,原属兴安县辖区。1933年,龙胜爆发瑶胞起义,大寨村民众纷纷参加起义。由中禄村瑶胞潘有林任团长。1959年6月划归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公社管辖。1994年,中央电视台在龙脊田景区拍摄电视纪录片《龙脊》。2007年大寨被评为“中国经典村落景观”。2014年“红瑶服饰”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录。2003年起,大寨村党支部、村委会将独特的世界级人文景观梯田作为股份,成立了旅游管理委员会。2024年2月6日,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大寨村举行年终旅游分红,282户1381人共分得725万元(人民币),户均2.5万多元。
2018年,大寨村境内的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入选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9年7月,大寨村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2022年,大寨村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