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此词条收录于06/21,仅供参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海洋与渔业局,曾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2018年,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职责及人员编制划转至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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