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网欢迎您!!!

网站收藏健康资讯网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户口本能不能分户出来自己一本,居民户口簿分户

分户,通常是指子女在成年或者成家之后从父母的户口中独立出去,自立一户;也能够指夫妻在离婚之后一方把户口独立出去(即便是离婚也能够不分户,只要把婚姻状态变更就可以了)。分户就是指原本属于同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口,现在分了出去自己成为了一个户口本。就农村户口的人而言,利益不只是以"个人"为单位,还能够以"户"为单位。分户之后,大家能享受到的利益,能够得到的东西,就会更多一些;我国目前正在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户口越多得到的宅子就越多,在遇到征地补偿的状况时,多"一户"很明显就能多拿到一些拆迁补偿款。虽然在农村大家都知道分户会有许多的好处,但是分户并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不是想分就能分的。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不能分户的五种情形:

①未成年人,不满18岁,这是硬性规定,18岁以下的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的人,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还要依靠父母的话,这一类人是不能分户的。

③独生子女,在农村如果是独生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屋的,而根据“地随房走”的处理方式,顺带也能使用房屋所处的宅基地了,没必要分户。

④属于拆迁区域的人,在征地拆迁补偿前,会进行拆迁范围补偿标准公示,很多人知道该区域已经划分为征地拆迁范围,想通过分户的方式拿到土地,能从中拿到高的拆迁补偿。这一动机来申请宅基地肯定是不允许的。

⑤假离婚分户的人,用这个手段来骗取利益,这种情况也是不被允许的,一旦查出来也会有相应的惩罚。

农村宅基地分户流程:

(一)分户条件:分户人必须是非独生子女村民,且独立居住、独立生活。

①提出分户申请的当事人已经成年并且独立只有一个人在成年之后才能够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许多事情都需要满足成年这一条件,不然连提出申请的资格都没有。而成年与独立并不是一回事,这里所说的独立不仅指经济独立,也指生活独立,也就是说要分户的申请人不仅需要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可以把自己养活,也需要证明自己能够独自生活。

②不是独生子女一般来说,在农村,宅基地是直接由子女来接手的。虽然子女不能对土地进行继承,但是能够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倘若独生子女分户的话,在继承之后就不不能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了。所以,独生子女是不能够进行分户的。家里在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情况下,才能够分户。在子女成年成家之后,才能够提出分户的申请,且最少有一个子女不能提出申请。

③宅基地的面积与居住人数相符合之所以要分户,是因为原宅基地的面积不能够满足现在户中人数的生活需求了,倘若原宅基地的面积可以满足生活所需,只是因为子女成年了想分户,想要多得一个宅基地就提出分户申请,是没有办法通过审批的。通常情况下,分户是生育后代、子女成家,家中的人数迅速增长,原户已经没有办法满足正常的生活需求了,在这种情况下,分户的通过率会更高一些。

④该地区不属于拆迁的地区在征地拆迁赔偿正式开始之前,都会进行补偿标准、拆迁范围的公示,在该地区已经被划为征地拆迁范围之后,许多人都想通过户口的方式来获得土地,运用这种方式来获得高额的赔偿。但依照法律,拆迁地区中的人口是只允许出不允许进的(也就是说不准把户口迁入拆迁地区,除非是由于婚嫁、新生儿降生等因素)。另外,在拆迁地区中,也不允许内部分户。

(二)分户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独立的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

5、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由村委会出具);

6、若涉及搬迁,则需要搬迁安置证明;

7、派出所片警调查意见。

(三)分户的具体步骤:

(1)填写并提交“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

(2)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工作民警签署意见。

(3)签署意见同意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自发贡献或转载于互联网,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024tuiguang@g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合作:2024tuigu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