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英》,此词条收录于06/14,仅供参考
李桂英,女,河南省项城市南顿镇齐坡村村民。
李桂英在29岁时嫁给了齐元德,1998年,齐元德被同村五人杀害,李桂英开始了长达多年的追凶之路,1998年3月,李桂英给警方提供了齐学山的地址,齐学山被抓捕归案。后在李桂英的帮助下,警方陆续抓捕了犯罪嫌疑人齐金山、齐保山、齐好记,2015年11月,最后一名“凶手”齐扩军在新疆被捕。
2016年6月7日,项城法院通知李桂英参加最后两名嫌犯齐好记、齐扩军的故意杀人案审理。2017年11月28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齐好记、齐扩军持械、结伙,共同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