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幼升小、小升初积分公示时间为6月9日-6月15日,各镇街教办将陆续发布积分入学分数排名。和东莞升学肖老师(137 1310 5649 微信同号)一起来看看吧~
公示时间
2025年6月9日-15日
南城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与《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的有关规定及2025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南城教育管理中心于2025年6月9日- 6月15日向社会公示各申请人通过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后的积分及排名。(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10日15:00—6月11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南城街道2025年非户籍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分配公办学位,并在“东莞南城阳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咨询部门:南城教育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69-23198910
2025年南城街道非户籍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
分数公示(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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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城街道非户籍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
分数公示(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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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城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及积分制入学的日程安排,东城教育管理中心于2025年6月9日--15日向社会公示非户籍积分制入学积分和排名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10日15:00--11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修改。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东城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中积分入学公办学位安排,在“东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积分制入学录取名单。
咨询电话:0769-22462501、22470238。
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
东城街道2025年非户籍积分制入学
积分和排名公示(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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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2025年非户籍积分制入学
积分和排名公示(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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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莞城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一年级和初一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公示如下(见附件)。
一、莞城街道积分入学录取学校及学位供应数:
二、志愿修改及公示时间
1.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2.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15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769-22102696。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三、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人可关注“莞学堂”或“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详细查询个人积分。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东莞市招生平台查询个人录取情况。
咨询电话:0769- 22102696。
莞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2025年莞城街道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小学)
附件2
2025年莞城街道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初中)
4.石碣
2025年石碣镇积分入学网上确认和分数排名公示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3〕27号)有关规定,依照申请人的积分情况,现将2025年石碣镇积分入学网上确认和分数排名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6月9日—6月15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反映和举报电话为:82293301,82293311。各家长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精彩石碣”查询积分排名情况。
2025年石碣镇公办学校积分制入学学位提供情况:小学一年级共50个学位(其中中心小学一年级10人;序伦小学一年级30人;袁崇焕阳光小学一年级10人);中学七年级共30个学位(其中石碣中学七年级25人;袁崇焕中学七年级5人)。录取将按照申请人的积分高低来安排入读公办学校,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的积分高者可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积分低者则由我镇招生工作小组按照积分学位名额,予以统筹安排。录取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由于自动放弃学位而空余的积分学位将不进行递补,用于解决新入户学生的补录入读。
如需修改志愿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积分总分、排名、公办学位供给情况,于6月10日15:00至6月11日17:00前进行网上志愿修改和再次确认,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
附件:2025年石碣镇积分入学网上确认和分数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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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5.万江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7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202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街道2025年积分入学一年级、七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情况向社会公示(附件2、附件3)。
一、学位供给情况
二、录取办法
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到低,填报的志愿以及学校提供的学位数进行录取,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优先满足分数较高申请人的志愿,如果满足不了第一志愿,会考虑第二志愿。如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计划数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再制定录取形式。
三、公示及志愿修改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6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
2025年7月3日,我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在招生平台进行录取。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东莞市万江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69-22189582。
东莞市万江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1:2025年万江街道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学位及录取原则说明
附件2:2025年万江街道一年级积分入学公示名单
附件3:2025年万江街道七年级积分入学公示名单
(扫码获取附件)
6.石龙
关于2025年石龙镇非户籍积分制入学“网上确认”积分公示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及积分制入学的日程安排,现向社会公示石龙镇2025年申请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申请人的积分排序(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与学段排序)。(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5年6月9日-6月15日
二、关于申请人对填报志愿修改的说明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6月11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修改志愿的方法:
三、积分制公办学位数量及安排
根据《石龙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积分制公办学位小学一年级计划提供50个;积分制公办学位初中一年级计划提供50个,统一安排入读石龙镇公办学校(石龙第二中学、石龙镇中心小学、石龙镇中心小学西湖学校)。
四、录取原则
1.公办学校学位。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填报的志愿和学位供给数量,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可通过“长幼同校入学”申请并审核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调剂至同胞哥哥姐姐所在公办学校。逾期未注册的公办学校积分学位不作补录。
2.民办学位补贴。公办学位录取完毕后,剩余未录取公办学位的,入读东莞市范围内民办学校,将发放民办学位补贴。
3.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申请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五、递补原则
1.凡是录取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
2.被录取但放弃学位所空余的公办学位不进行递补,用于解决新入户学生的补录入学。
六、咨询电话
石龙镇政务服务中心招生咨询电话:
0769-81329835(47号窗)
石龙镇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0769-86116333、86116665
石龙公安电话:
0769-81329110、86119121,9号窗
石龙社保电话:
0769-81329331
石龙不动产电话:
0769-81709087
东莞市不动产电话:
0769-26987634
石龙税局电话:
0769-83129830
东莞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0769-23126112、23126022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东莞市石龙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2025年石龙镇非户籍“网上确认”积分入学分数公示名单
01一年级积分入学分数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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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七年级积分入学分数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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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石排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以及《东莞市2025年积分制入学日程安排》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公示如下(见附件)。
一、石排镇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
二、积分制入学录取办法
(一)公办学校学位
1、小学一年级长幼同校入学。申请人积分分数入围前120名,优先满足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需求。“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或姐姐目前已在石排辖区内提供积分入学学位的一所公办学校非毕业班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申请积分入学一年级并且积分分数入围前120名。家长可于2025年6月10日—6月11日正常办公时间带齐相关佐证材料(申请表、申请人及亲哥哥姐姐的户口本、亲哥哥或姐姐出生证明、亲哥哥或姐姐学籍卡原件和复印件)到石排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五楼受理点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长幼同校申请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将根据申请人总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符合长幼同校申请但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将与其他入围申请人按总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学位剩余数量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即高分者优先选择学校(若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则依次按第二、三志愿进行录取)。
2、初中一年级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情况
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居住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第一积分项目“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居住年限”,第二积分项目“积分方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第三积分项目“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第四积分项目“在本市居所情况”进行积分)。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抽签形式进行录取。
三、递补原则
被录取但放弃学位所空余的公办学位不进行递补,用于解决新入户石排学生的补录入学。
四、公示时间以及志愿修改时间
1、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6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 0769-86599955。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公示结束后,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3日登录东莞市招生平台或东江石排微信公众号(手机)查询个人录取情况。
咨询电话:0769-86599955。
2、志愿修改: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附件:
《2025年石排镇积分制入学分数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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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2025年长幼同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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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8.茶山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2023〕27号)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示我镇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总得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扫描文末相应年级二维码即可查看积分和排名情况)。
录取原则
1.积分录取总原则。根据我镇提供的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数量,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按东莞市积分制入学方案进行录取;
2.公办学位录取原则。2025年茶山镇拟安排积分入学公办学位75个(小学45个,其中第二小学20个,第三小学25个,茶山中学30个),按积分由高到低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注意事项:积分入学只适用于入读茶山镇的公办学校,不能跨镇街申请。
学位安排
1.学位安排:2025年7月3日前,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2.递补原则:我镇公办学校于7月5日-7月7日注册:
(1)凡是录取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
(2)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学位所空余的公办学位不进行递补。
公示说明
1.志愿修改: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10日15:00--11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修改。
2.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6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实名向我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咨询电话
茶山镇教育管理中心
81831919
时间安排
积分公示:2025年6月9日-6月15日
学位安排:2025年7月3日前
积分排名公示
一年级
七年级
9.企石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以及《东莞市2025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公示如下(见附件)。
一、提供学位数
小学
初中
二、录取原则及志愿填报
录取原则:根据我镇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数量,在总积分入围的基础上,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即按市积分制入学方案进行录取。
第一批:以第一志愿申请入读的学校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满额为止;
第二批:如第一批未录取,在第一批未录完的学校,按其第二志愿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以上两批未能录取的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敬请各位申请人慎重填报。
三、递补原则
被录取但放弃学位所空余的公办学位不进行递补,用于解决新入户学生的补录入学。
四、公示时间以及志愿修改时间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6月11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6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与咨询电话为: 0769-86661025。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东莞市招生平台或企石教育微信公众号(手机)查询个人录取情况。
10.横沥
暂未出
11.桥头
为更好解决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桥头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供学位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须在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三、录取原则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
1.第一步,划定录取分数线。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公办学校的申请人名单,录取积分排名前90名的申请人。
2.第二步,公办学校录取。申请人在入围“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填报的志愿顺序和相关公办学校的学位供给数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学校,额满即止。
在入围“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即录取或调剂至未达积分学位计划数的公办学校,额满即止。
(二)桥头中学七年级
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桥头中学的申请人名单,录取积分排名前10名的申请人。
以上录取,如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即按东府〔2023〕27号(附件3)进行录取。
四、志愿填报及修改
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登陆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
五、积分公示及学位安排
1.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6月15日,教育部门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
2.公示方式:“桥头教育”微信公众号。
3.学位安排:2025年7月3日,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的要求按时注册。逾期未注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公办学位。
六、注意问题
1.申请人和积分方必须严格按照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2.初审不通过或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复核指引提出复核,复核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确认”。申请人家长不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3.申请人在志愿填报时,除了填写积分公办学校志愿外,还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意向至少填写一个民办学校志愿。
4.申请人和积分方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如因申请人和家长方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而导致积分有误或被取消申请资格的,其后果由申请人和积分方自负。
5.本公告由东莞市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1.东莞市2025年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东莞市桥头镇公民办学校一览表
3.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
东莞市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附件1
东莞市2025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
附件2:
东莞市桥头镇公民办学校一览表
附件:3
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
扫描二维码查看方案(附件3)
12.谢岗
暂未出
13.东坑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2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积分制入学日程安排,现就我镇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排名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一、学位供给情况
积分制入学的公办学位:东莞市东坑镇群英小学一年级35个学位,东莞市东坑中学七年级10个学位。
二、录取方法
第一步:确定名单。2025年东坑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根据积分分数从高到低,按学位供给计划数确定获得积分制入学的公办学位名单。
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以上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录取。
第二步:公示录取名单、学生注册。已获得积分制入读公办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去录取学校进行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公办学位。
第三步:“注册确认”查重后,视情况进行补录操作。遇有放弃积分入读学位,在“注册确认”查重后视学位盈余情况,对积分排位顺延的申请人及其填报的第一志愿,实行补录操作。被补录的学生由补录学校通知其办理注册事宜。如有不服从补录结果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
此方案只针对非户籍适龄少年儿童起始年级申请积分入读到公办学位。对于不参加积分入读公办学位的非户籍学生,按照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民办学校就读,每学年秋季开学后,向就读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学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小学5000生/元/学年、初中6000生/元/学年(以上均含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及教科书补助经费)。
三、积分公示
公示期为6月9日-6月15日,期间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四、咨询及监督投诉方式
如对积分排名有疑问反映和举报的,请于2025年6月9日至6月15日,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的方式实名向我中心反馈。
东莞市教育局:0769-23126022
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0769-83381561
邮箱:dkjgzxzs@dg.gov.cn
附件1:东坑镇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排名(小学一年级)
附件2:东坑镇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排名(初中一年级)
东莞市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14.常平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23〕27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202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东莞市2025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现向社会公示我镇1595名申请人积分和排名情况。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的,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2025年6月11日17:00前登陆“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结合我镇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4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6月15日;
咨询电话:83559986。
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1:2025年常平镇积分入学积分公示名单(小学一年级)
附件2:2025年常平镇积分入学积分公示名单(初中一年级)
温馨提示
1.为方便家长查阅积分,本次公示分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进行排名。公示结束后,结合我镇学位指标数进行录取,录取名单及学校将另行公布;
2.各家长须认真查看公示名单,如发现有名单缺漏或分数与确认表不一致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育管理中心基教组(联系电话:83559986),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修正;
3.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核查属实后,将按实际情况修正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4.各家长须认真、全面了解申请地的学位供给情况和录取原则,如有需要修改志愿的家长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志愿后,务必要进行重新确认。不需要修改的,不用重新填写志愿。
15.寮步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文件工作精神,通过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镇教育管理中心已将申请人的最终积分情况进行了汇总,现予以公示(扫描文末二维码即可获取名单),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将按实际情况予以修订,并对积分结果进行重新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二、家长可根据《寮步镇2025年秋季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和申请人的积分分数排名情况,于6月10日15:00—6月11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入学的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修改。
三、公示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录取,录取结果将于7月3日在市招生平台及“学在寮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已录取积分公办学位但放弃入读的,剩余的公办学位不作顺延补录。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寮步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83321141。
六、监督电话:83219926。
扫码获取名单
16.黄江
一、黄江镇今年提供小学一年级150个公办学校学位;初中一年级10个政府购买学位(东莞市黄江育英初级中学)。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间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修改申请。
修改积分志愿的方法:
二、公示结束后,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录取原则以及学位供给情况等进行公办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的要求按时注册。已录取积分公办学位但放弃入读的空余学位,不顺延录取。
三、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15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的,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反映和举报电话:0769-83369989。(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二维码查看):
1.2025年黄江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分数和排名(小学一年级)
2.2025年黄江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分数和排名(初中一年级)
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17.大岭山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有关规定及东莞市2025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现将2025年申请人的最终积分按照申请年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向社会公示。
请扫二维码查看积分: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9日-6月15日,期间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公示期间不再受理个人积分相关材料复核申请。
公示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安排,学生家长可于2025年7月3日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监督举报电话:0769-85620218
温馨提示:大岭山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学位:小学一年级25个(第一小学15个,第五小学10个),初中一年级10个(大岭山中学5个,新风中学5个)。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6月11日17:00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在志愿修改的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志愿,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18.长安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长安镇的申请人积分及排名情况。(扫描文末二维码即可获取名单)
一、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联系电话0769-85531406。
二、申请人需对填报志愿进行修改的,可于6月10日15:00-6月11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志愿修改。
三、公示结束后,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可点击,查看长安镇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及录取办法。积分排名公示后,学生家长可于7月3日登录市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四、在长安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入读长安镇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后,可申领民办学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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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虎门
温馨提醒 2025积分入学录取办法:
积分入学虎门镇学位分配原则:按积分学位供给数量,由招生办根据申请人的第一志愿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入下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第一志愿录取额满则不进行第二志愿的录取。三个志愿均未录取、志愿服从分配的,由招生办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额满即止;不服从分配的,视为选择放弃由招生办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的机会。
最后一名出现同分,超过招生计划数,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招生办提出方案,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筹安排。
积分排名公示时间:
2025年6月9日-6月15日向社会公示各申请人通过网上确认的积分及排名(详见附件)。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85020892。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放弃学位和补录:
当7月3日公布录取结果后,家长自身原因选择放弃的学位,本季招生不作积分学位补录,学位留待下一学年解决新迁虎门户籍生入学需要。
积分志愿修改(仅限积分类别的志愿修改,其他类别的志愿无法修改):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积分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 17:0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虎门镇2025年秋季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公示:
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
虎门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06月09日
附件:东莞市积分入学2025年网上确认公示名单(虎门镇发布版)
扫码获取附件:
20.沙田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及积分制入学的日程安排,现将2025年沙田镇各年级申请人的最终积分,按照申请年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或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沙田镇今年提供公办小学积分学位为:一年级50个(其中第一小学20个,第三小学30个);公办初中一年级积分学位20个(沙田实验中学提供)。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积分制入学”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注意: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将不能再修改志愿!
公示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沙田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公布》的相关办法进行录取。
申请了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可于2025年7月3日登录“东莞慧教育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咨询电话:0769-88861236
东莞市沙田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沙田镇2025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排名表
沙田镇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分数公示(一年级)
沙田镇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分数公示(初一)
21.道滘
请扫下面二维码获取附件
22.中堂
2025年中堂镇积分制入学网上确认及填报志愿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东莞市相关文件要求及积分制入学的日程安排,现将“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学生积分方总分数及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6月15日。
公示期内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10日15:00—6月11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并重新确认(申请镇街不能修改)。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举报电话:88111978。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总积分、填报的志愿以及我镇各学校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若申请人未按时注册,则视为放弃公办学位资格,由此产生的学位空缺,我镇将不再顺延补录。请家长知悉。
附件:
1.2025年中堂镇积分制入学网上确认名单分数公示(小学一年级)
△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2.2025年中堂镇积分制入学网上确认名单分数公示(初中一年级)
23.松山湖
未出
24.樟木头
2025年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网上确认及填报志愿工作已全面结束。2025年,我镇为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提供公办学位情况如下: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以及申请人的积分情况,现将网上填报积分入学并网上确认的相关年级申请人积分公示如下(小学198人,初中297人,具体名单及积分见附件)。
25.大朗
2025年积分入学网上确认工作已结束。根据日程安排,现将已网上确认的申请人积分和排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5日
1. 各家长须认真查看公示名单,如发现名单有缺漏或分数与确认表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及时联系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处理,公示期结束后不接受修正。
2.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正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反映和举报电话:81124068。
3.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 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公办学位供给情况,2025年我镇在鸣凤小学一年级提供30个积分入学名额,不再提供其他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名额。
26.塘厦
暂未出
27.凤岗
根据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我镇积分制入学名单、分数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2025年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供给数量
2025年秋季,我镇公办学校计划提供210个积分制入学学位,其中,小学一年级200个,初中一年级10个。
重要提示:
1. 积分志愿修改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5:00-6月11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登录招生平台修改积分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
2. 请各家长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结合分数、居住地等情况,合理选择学校。
二、2025年积分制入学名单及分数公示
2025年,我镇申请积分制入学资格通过并网上确认共有2785人,现根据要求,对名单及分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9-15日,一共7天,公示期内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或举报:
电话:0769-82527778;0769-87565678
邮箱:fgjy82527778@163.com
反映或举报的情况经查核属实后,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初一年级入学名单及分数公示
28.清溪
各积分入学申请人:
根据2025年东莞市积分入学日程安排,6月9日—15日为积分排名公示期,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10日15:00—11日17:00自行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
公示结束后,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安排。已录取积分公办学位但放弃入读的申请人,公办学位不顺延录取。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769-8773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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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2025年非户籍生积分入学积分排名表(一年级)
29.厚街
未出
30.洪梅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公示结束后,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积分分数及学位供给数进行学位安排。
特别说明
1.积分排名公示后,如入围公办学校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只限镇内志愿调整,不能变更申请镇街)。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2.学位安排可于2025年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请家长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844899
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2025年洪梅镇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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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洪梅镇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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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麻涌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总分、排名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联系电话: 88825720。申请人可通过电脑或者微信端登录招生平台详细查询个人积分总分。
若需要修改志愿,请于2025年6月10日15:00至6月11日17:00前通过电脑或者微信端登录招生平台进行修改,在规定时间内修改积分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请各位申请人认真了解我镇积分入学学位供给的具体学校、学位供应数量以及录取原则。
2025年7月3日确定录取学校,7月4日—7月6日期间由录取学校通知。
线上注册时间:2025年7月5日至7月7日,家长选择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学校于2025年7月8日17:30前在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线下注册报到时间:具体另行通知,请留意各校官网、微信公众号。
公示期内如接到群众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
32.望牛墩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按照《2025年望牛墩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附件1),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一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情况进行公示(附件2)。
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投诉电话:0769-88851006。公示结束后,望牛墩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2025年望牛墩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进行学位安排。
特别说明
1.积分排名公示后,如入围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只限志愿调整,不能变更申请镇街,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志愿修改结束后,未填报积分入学志愿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2.公办学校学位安排:2025年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望牛墩镇教育管理中心:0769-88851006。
附件
1. 2025年望牛墩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方案
2. 2025年望牛墩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公示
扫描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33.高埗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的通知精神,按照《高埗镇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的要求(详见附件1),结合我镇申请人的积分情况,现将起始年级申请人积分及排名情况公示(详见附件2,分年级扫码查看)。
申请人可关注“高埗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积分排名。申请人可以根据我镇提供的学位情况以及自身的排名情况,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下午17:00前有需要修改志愿的申请人进行网上志愿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志愿填写确认提交后,申请人不能进行补填或修改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公示期为2025年6月9—15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举报电话为: 81338365。
2025年7月3日,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公布录取结果(招生平台查看)。
咨询电话:81338361、88874700。
附件:
1.高埗镇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
2.2025年高埗镇非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入学公示名单
34.滨海湾
各位家长: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及积分制入学的日程安排,现将2025年滨海湾新区申请人的最终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与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769-26889215。
二、公示结束后,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学生家长可于7月3日登录市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
附件:滨海湾新区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入学公示名单(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