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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查出艾滋医生该不该告知配偶,女子婚检查出艾滋病未告知伴侣,医生被投诉停职,律..

婚检查出艾滋医生该不该告知配偶

近日,一位自称某医院妇产科的主治医生在社交平台发文:一名女性在婚检中被查出 HIV 阳性,她向医生提出了一个关键要求,对未婚夫保密。医生在尊重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按照规定上报了疾控中心。然而,男方不幸感染了艾滋病,愤怒之下,他将医生投诉至卫健委,导致医生被停职处理。这一事件不仅让涉事医生陷入职业困境,更让公众对医生和患者在此类情况下的责任归属产生了深深的困惑。

在这个案例中,医生和患者需要担责吗?来听听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利波律师的解读。

医生被停职的依据是什么?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 39 条虽规定医疗机构有保密义务,但存在例外,即患者行为可能危害他人健康。医生已上报疾控中心,卫健委停职处理可能基于《执业医师法》第 29 条,但医生报告对象应是相关部门而非患者配偶,疾控中心是否应采取“必要措施”启动风险干预机制,非医师责任,卫健委处罚或存在责任认定偏差。

配偶的知情权怎样保障?

《民法典》下婚姻关系双方有忠实义务,隐瞒重大疾病可能构成欺诈,但医疗场景中婚检传染病结果是否属配偶知情权范围,法律未明确,致医生两难。

建议建立“风险告知豁免机制”

为避免类似事件,梁利波律师建议:一是建立“风险告知豁免机制”,婚检发现严重传染病,由疾控部门评估后,第三方如婚检机构或民政部门书面提示患者配偶医学风险,平衡隐私与知情权;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完善职业风险保障,出台操作指引,明确医生报告、干预流程,避免医生被过度追责,维护医疗秩序。

梁利波律师提醒,个人隐私与他人生命健康权冲突时,公共利益优先,不能让医生陷入两难,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法律指引,平衡隐私保护与健康防护,让婚检真正守护婚姻健康。

来源 |‍‍‍大象新闻记者 林林

监制 | 李金锋李洁敏主编 | 彭丹

编辑 | 杜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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