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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人生大事,同样,离婚也是人生大事。
不可否认,很多婚姻破裂的,除了波及夫妻双方,还有他们的父母和孩子。
正因如此,许多夫妻明明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仍在纠结是否离婚,甚至有些人想出“离婚不离家”这种看似两全其美,实则隐患重重的方法。
可离都离了,为什么还要住一起?
有人觉得,这样在一起“生活”能给孩子一个相对完整的家庭;
有人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观察一下,双方是否还有复合的可能;
当然也有一些人为了财产、房子或者其他纠葛一直没法分割,选择离婚不离家。
但不管以上哪种情况,“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如果对方心思早已不在你和家庭上,又何必给自己一个假象自欺欺人呢?
即便为了钱财纠纷,住在同一屋檐下就能解决了吗?
我们之前有位委托人王女士就遭遇了类似的情况。
离婚3年多,但迫于双方父母和孩子一直共同生活。
据了解,王女士大学毕业工作不久经人介绍和李先生相识,婚后她发现自己在家中没有什么话语权,也没有得到对方的尊重。
随着两人孩子的出生,她对李先生的行事方式愈发不赞同,两人的感情也变得淡薄。
孩子4岁时,王女士多次向李先生提出离婚,但对方坚决不同意,并用孩子和双方父母向王女士施压。
可双方的关系并没有得到好转,考虑到孩子还小、以及照顾双方老人的情绪,两人最终决定悄悄离婚,但是以“离婚不离家”的状态共同生活。(☎️拨打电话13240064489,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1V1免费咨询)
两人办理了离婚,并对孩子抚养权归和抚养费,婚内存款等等进行了约定。
由于孩子马上面临上学,王女士决定购买学区房,并用存款支付购房定金,而李先生则每月支付贷款。
据王女士表示,结婚这几年她与李先生在生活中矛盾不断,李先生虽然每月支付贷款,却未曾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她还多次要求前夫搬出,李先生却以变更抚养权、经济赔偿等条件向王女士施压。
王女士不堪其扰找到了家理律所,希望让李先生搬离住所,并对两人离婚后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拨打电话13240064489,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1V1免费咨询)
双方离婚协议中并未对存款进行清算,经过三次诉讼,家理律师通过整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最终帮王女士要回了离婚同住期间前夫李先生应支付的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自己名下学区房的所有权,彻底结束他们之间这场长达三年的离婚风波。
“离婚不离家” 看似能够照顾到孩子、老人的情绪,但从长远上来讲绝对是“弊大于利”的。
同处一个屋檐下生活,到底不再是一个完整的“家”,双方之间的矛盾,也不会因此有所改变甚至有可能更加肆无忌惮;
父母之前奇怪的相处模式,不会给孩子带来情感的抚慰,反而会让其不能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这种看似是“合作”的关系,既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也并不利于双方开始新的生活。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看似“善意”给孩子营造了一个家的氛围,但却不会改变双方离婚的事实。
这种“合作”或许一开始可以执行,但是随着孩子的成长,家人的言语、父母之间的相处方式,都会在孩子内心埋下种子。
我们说长期处于压抑环境的孩子其内心更容易产生自卑、不自信、不会同龄人相处等问题,而这一切都来自于“父母”长时间现场给孩子示范什么叫不幸福。
家理律所经手的案件中 “离婚不离家”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多数委托人都是因为忽略了同居与婚姻是完全不同的状态。
就像案例中的王女士,离婚后双方依旧选择共同出资购房,却没对这部分出资有一个合理合法的协议约束,由此才造成了后面一系列的财产、纠纷。
想说 “离婚不离家”这种模式我们并不推崇的,而且所引发的问题已经不再是“家庭问题”了。
除了自己要正确看待离婚这件事,家理律师也整理了一些应对“离婚不离家”情况的方式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拨打电话13240064489,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1V1免费咨询)
“离婚不离家”背后的隐患
1、首先你得明白只要你们拿到了离婚证,就说明你们之间就不是夫妻关系了,法律上相应的权利、义务就都不存在了。
2、如果双方已经离婚了,但是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家理律师提醒:如果一方再婚可能会涉及到重婚问题,这是十分严重的问题!
3、所谓的“离婚不离家”,其实双方就是一种同居关系,这时候如果出现日常生活开支、购置、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的等财产上的纠纷,除了依照离婚协议中约定来具体执行,剩下的就只能选择对簿公堂了。
4、其实我们不推崇“离婚不离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双方的行为约束。
两人离婚了在法律上没有夫妻关系,此时产生的暴力行为已经超出家庭暴力行为,尤其是对于女性和孩子来讲,非常可怕!
离婚时别被“忽悠”了
1、离婚协议中是不能约定所谓“离婚不离家”的,如果对方跟你说在协议里写关于共同生活孩子到几岁的话,家理律师明确告诉你,那是无效的!
2、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一切内容,都应该按期执行,不管是不是同住一处,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应该按时支付的,毕竟孩子的抚养费和住一起不是一回事!
3、别被所谓情感“绑架”,如果离婚时担心双方分开对孩子有影响,可以选择共同抚养的形式来对孩子进行照顾。(☎️拨打电话13240064489,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1V1免费咨询)
4、除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子的归属问题,如果出现一方提出无法要求同住的情况,建议此时双方可以签订租赁协议,一旦出现对方妨碍居住使用的情况,在保护自己前提下,要求对方搬出。
离婚后更要懂得保护自身权益
1、如果你正处于 “离婚不离家”这种情况,建议你离婚协议之外最好与对方再签订一份协议,用来明确共同居住期间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千万不要乱用网上的模板,具体协议内容可以咨询家理律师为你制定。
2、离婚后如果双方出现共同投资、债务等问题,这些都不能再用离婚协议来解决了,此时需要找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解决此类问题,像案例中的王女士,家理律师就为其整理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才为其保住。
3、也是一些人选择“不离家”原因,如果离婚后,出现共同居住的房子要依旧有房贷的情况,那么出资还贷的一方,一定要保留这部分还款证据。
同时,也可以咨询家理律师给出更加专业的意见,因为只有这样在将来分割房子时,这部分利益并才能不被算作共同财产。
家理律师事务所,
一直以来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8年未曾变化。
我们在北京?广州?深圳?上海均有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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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深知您因感情破碎,
也体谅您家庭琐碎身心俱疲,
愿家理律师,能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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