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疑问请了病假,公司到底该不该扣钱?甚至有的公司请一天假要扣三天的工资?那么请病假期间的工资到底该怎么算呢?
这里其实是需要区分短病假和长病假的。短病假比如说感冒发烧了,请个一两天或者三四天的假;长病假就是可能要住院一个月、两个月这种。那么我们来具体说一下,请病假期间的工资算法:
短病假(病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内,即一个月内)
1、有约定遵从约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病假工资支付约定);
2、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能说合理的算法应该是:当月应发工资?计薪天数?实际上班天数;
这里的当月应发工资,如果是固定月薪的就按固定月薪计算,如果是基本工资 绩效的,应该只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该发的还是要正常发。
注意:此时,员工工资应该不低于医疗期内的法定工资标准。
长病假(病假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即等于或超过一个月了)
一、医疗期的期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医疗期的工资和社保
1、工资: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注意:不管你之前工资多高,医疗期内,公司都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你发工资。
2、社保: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74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医疗期内,社保要正常缴纳。”
另外,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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