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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实务中,不少企业法人都有一个共识:“公司账户的钱,迟早要进我个人口袋。”但怎么进,怎么写用途,能不能不交税,能不能不违法?
别掉以轻心——公对私账户的随意转账,轻则引发税务稽查,重则构成抽逃出资、侵占公司财产甚至入罪。
那么,企业账户要转钱给法人个人,该怎么做才不踩雷?我们从法律、税务和实务操作三个维度,带你理清思路。
壹
合法用途五大类,写错一个就可能出事
✅工资薪金发放
适用于公司给法定代表人或员工发工资。必须签劳动合同、做工资表,并通过银行代发系统转账,备注如“4月工资发放”。且金额需合理,避免高薪避税。
税务要求:企业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3%-45%累进税率缴纳。
✅股东借款
公司账户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时,如用途备注为“股东借款”,必须满足严格条件以确保合规:
必须签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和利率(不得高于LPR四倍);
借款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期限不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若未归还,税务机关可认定为分红,需补缴20%个人所得税。
案例:
河北某房地产公司未经规范程序将公司资金转入股东账户,法院认定为抽逃出资,判决补缴税款并罚款。【(2024)冀06民终3610号】
✅备用金提取
企业为采购、差旅等支出可预先提取备用金,但操作须合规:
单次金额控制在5万元以内;
转账备注如“备用金—市场调研差旅费”;
事后凭真实发票核销,未核销部分应计入“其他应收款”。
✅劳务报酬
企业向兼职人员或非员工支付劳务费需:
签订劳务合同;
收到发票,注明“设计费”“讲课费”等;
税率在20%-40%之间代扣代缴。
案例:
钟某因施工项目劳务报酬未付起诉承包单位,法院依法支持劳务合同效力并责令支付。【(2024)湘0182民初8363号】
✅利润分红
经股东会决议后,公司可分红给法人账户。需在公司完成所得税清缴后操作,并按20%税率扣缴个税。
注意:转账备注应为“股东分红”,并保留股东会议决议。
贰
“错转”后果严重,不只是多交税那么简单
⚠抽逃出资风险
若法人随意将公司资金转入私人账户,可能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明文禁止,违者需返还并赔偿公司损失,严重者董事高管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
频繁以私人账户收付公司资金,资金混同,可能被法院认定公司与股东不具备独立人格,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税务稽查风险
银行单笔超过5万元或年累计超50万元转账,易触发反洗钱系统并被税务盯上。若虚构用途,转账名义为“备用金”,实为利润转移,则构成偷税行为,可能面临0.5至5倍罚款及滞纳金。
叁
合规操作建议,别让企业掉坑里
三流一致:每笔转账必须留存合同、发票和审批单;
用途明确:备注必须匹配实际用途,例如“3月工资”“办公用品采购”;
资金隔离:严禁用法人账户收款、结算或代收经营款项;
借款处理:年度末前要么归还借款,要么转换为分红处理;
及时申报纳税:涉及个税、企税、增值税务务必及时处理。
肆
法律风险,必须警惕
关键词一: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者须返还并赔偿。
关键词二:虚假会计
《会计法》第九条:不得以虚构事项做账,否则公司与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乃至刑事处罚。
关键词三:税收征管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企业应基于真实业务设置账簿和核算凭证,否则构成偷逃税。
伍
实务延伸:这些“公转私”也是合法的
员工报销;
支付咨询费等服务报酬;
租赁合同支付房租;
归还此前的个人垫付款项;
个人独资企业利润转出。
关键是每一笔都要合规留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公转私”不是不能做,而是不能乱做。在金税四期、反洗钱联动的大背景下,任何一笔打到私人账户的公司款项,税务局和法院都在看。
建议企业在进行“公转私”操作前,务必请专业律师或税务顾问审查用途设计,确保操作在法律与税务双重合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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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第五十三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违反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修改)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
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注:本文引用案例均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文中人物均作脱敏处理。实际案件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