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稷王庙》,此词条收录于01/17,仅供参考
稷王庙位于稷山县城西街。其创建时间不详,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毁于火灾,二十三年(1843年)由稷山知县李景椿主持重建,现存建筑为元、清时期遗构。
庙坐北向南,南北长108米,东西宽38米,占地面积4100余平方米,平面布局采用我国传统中轴线对称式。原山门早毁,自前向后,有献殿、后稷殿、八卦亭、姜嫄殿等,两侧配有钟、鼓楼。
献殿面宽三间,进深三间,单檐悬山顶,前后无檐墙,直通稷王殿。前后柱头枋木上镂雕各种农事题材人物活动图案,如牛耕田垅、扇车净麦、家眷送饭、喜庆丰收等。人物涵盖官宦、老农、壮夫、婆媳、孩提;家畜有牛、山羊;农具有犁、锄、扇车等。各组场面以树木、花草或山石相隔,形象生动,栩栩如生,反映古代农事活动繁忙景象,雕技高超。殿东、西山墙内侧各嵌有一块巨幅石雕。西墙为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稷山知县李景椿书写的《稷王庙告成因赋七古一首》,全文四百余字,诗文古朴,书法俊秀,雕技精湛,堪称三绝;东墙剔地平雕稷山八景图,诗画并茂。该殿为清代所建,檐下斗拱装饰华丽繁缛。
后稷殿建于清代,为庙内主要建筑。面宽、进深皆五间,平面基本呈方形,台基陡高2米,面积达380平方米,上下两层,重檐歇山顶,高约30余米,四周回廊,周围有20根石雕廊柱。前檐明间两根平柱为蟠龙浮雕石柱,保存完整,长龙张牙舞爪,威猛劲健,雕技细腻娴熟。其余为浅平雕圆柱,图案题材丰富,变化多端,精雕细刻技艺超群。二者雕造手法虽不同,但各有千秋,对比鲜明,同出于能工巧匠之手。琉璃瓦顶富丽堂皇,正脊雕饰尤为华丽美观,脊中部饰三重檐楼阁三座;两侧饰芍药、牡丹花叶浮雕,顶端饰飞马行走;两端为龙吻吞脊,造型生动逼真,色泽艳丽夺目,是清代琉璃制品的上乘佳作。
稷山稷王庙于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