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了解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即日起,钟楼法院开设“走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专栏,展播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诉讼服务普法系列动漫视频《诉讼指南500问(民事诉讼篇)》,该系列视频以“一站式”形象代言人苏元元、福多多为主角,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解答了民事诉讼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全方位立体化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一站式”建设成果。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明确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提高诉讼效率,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或者案件需要依法调整管辖,将案件移送有关人民检察院重新审查起诉,接收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自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